北碚区出台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最近,北碚区以北碚府发〔2008〕105号文件出台了《关于扩大内需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通知》,制定了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多项扶持政策。
《通知》规定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1、财政税收扶持。对连续五年都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且在碚连续经营五年以上的商贸企业,以先征后返的方式返还2009年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的50%。对在碚所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相关规费(国家和市政府明确规定不能减免的除外)。对在碚新建、经营和纳税的世界500强、中国100强、重庆50强商贸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扶持政策。对入驻嘉陵风情街的商贸企业,严格按照《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嘉陵风情商业步行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北碚府发〔2008〕60号)执行优惠政策。2、金融扶持。各金融机构要尽量降低商贸企业贷款门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解决商贸企业发展资金临时短缺问题。建立健全服务业贷款利率差别化定价机制,推动餐饮等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对餐饮企业探索实行仓单质押、商标权质贷款等方式给予信贷支持。大力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逐步降低餐饮店的银行刷卡费率。3、专项资金扶持。区商委要合理安排商业发展资金,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重点项目贷款给予适当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