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委: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项目一次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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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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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区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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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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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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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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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中心领取)
2.安全评价报告
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5.经营场地和储存设施证明材料
6.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拟建点1:500位置示意图
8.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9.企业预先名称核准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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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中心受理
2、现场勘察
3、审核批准
4、发放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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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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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具证照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窗口电话:68317862 投诉电话:68203968
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项目一次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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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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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北碚区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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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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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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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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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同意设立储配站或瓶装供应站(点)的批准文件;
2、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有效期内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证明;
6、经营、储存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
7、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及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8、有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
9、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对新设立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储配站还应提供《气体充装许可证》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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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中心受理;2、现场勘察;3、审核批准;4、发放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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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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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具证照 |
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 |
窗口电话: 68317862 投诉电话:68203968
生猪定点屠宰场所审批项目一次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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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生猪定点屠宰场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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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北碚区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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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重庆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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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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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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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书面申请(可行性报告)
2、区农委、卫生、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定点审批意见
3、环境评价报告
4、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5、建筑竣工报告
6、区农委、卫生、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验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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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中心受理
2、现场勘察
3、审核批准
4、发放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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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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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具证照 |
定点屠宰厂(场)标志牌》《定点屠宰厂(场)标志证书》 |
窗口电话:68317862 投诉电话:68203968
易制毒化学物品经营登记项目一次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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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易制毒化学物品经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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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区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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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重庆市易制毒化学物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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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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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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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书面申请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仓库的有效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5、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安全评价报告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法人代表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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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中心受理
2、现场勘察
3、审查登记
4、发放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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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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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具证照 |
易制毒化学物品经营登记证 |
窗口电话:68317862 投诉电话:68203968
粮食收购许可项目一次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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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粮食收购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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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区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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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粮食收购资格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4〕3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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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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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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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信证明
5、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有效合同
6、出具粮食质量检验、化验仪器、计量工具的发票等证明(自行检测)或质量检测委托书(委托检测的)
7、保管人员、检验人员从业资格的有效证件
8、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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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中心受理
2、现场勘察
3、审核批准
4、发放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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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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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具证照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窗口电话: 68317862 投诉电话:68203968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项目一次告知单(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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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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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区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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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
《重庆市<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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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渝价〔2006〕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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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正本工本费5元/证,副本工本费1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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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重庆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报表》(1份)(中心领取)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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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中心受理
2、审查备案
3、发放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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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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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具证照 |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
窗口电话:68317862 投诉电话:68203968
酒类商品生产许可(白酒除外)项目一次告知单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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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白酒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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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北碚区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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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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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渝价〔2001〕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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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正本工本费1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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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申请报告;
2、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房屋、土地使用证明;
6、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技术职称复印件;
7、卫生许可证和主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1份)
8、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9、产品质量鉴定证明、基础酒生产厂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购进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的质量检验报告;
11、安全生产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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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中心受理;2、现场勘察;3、审核批准;4、发放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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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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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具证照 |
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 |
窗口电话:68317862 投诉电话:68203968
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设立及改建、扩建审批项目
一次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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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设立及改建、扩建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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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北碚区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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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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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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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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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设立(改建、扩建)申请表(同时报电子文本一份);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5、储存、包装、运输的技术要求;
6、安全评价报告;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安全审查意见书;
9、符合渝文审〔2006〕1号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需提供图示的应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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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5、中心受理
6、现场勘察
7、审核批准
8、发放批准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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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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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具证照 |
批准书 |
窗口电话:68317862 投诉电话:6820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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