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北碚区商业委员会商品流通行政管理职能 |
|
| 2007-05-23 12:04 文章来源:重庆市北碚区商业委员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重庆市北碚区商业委员会
商品流通行政管理职能
一、 主要行政职责
北碚区商业委员会是北碚区商品流通、粮食流通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是商品流通、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
1、在北碚区人民政府和重庆市商业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组织实施国家、市有关商品流通、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职权范围内制定、会签有关商品流通和粮食流通管理的具体操作意见、文件、规划,依法规范商品流通、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依据职责对北碚区行政区域内申请从事特种商品经营和粮食收购的企业、公民个人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确认其经营资格,并依法监督检查其生产经营行为,取缔非法经营,维护特种商品、粮食制品经营的市场秩序。
3、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商品流通和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北碚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和重庆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二、 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实施机关:北碚区商委特种商品营销管理科;
设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1、中心受理;2、现场审查;3、审核批准;4、发放经营许可证;
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
⒉化学危险物品(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
实施机关:北碚区商委特种商品营销管理科;
设置依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1、中心受理;2、现场审查;3、审核批准;4、发放经营许可证;
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
⒊易制毒化学物品经营登记证:
实施机关:北碚区商委特种商品营销管理科;
设置依据:《重庆市易制毒化学物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1、中心受理;2、现场审查;3、审查登记;4、发放登记证书;
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
⒋生猪定点屠宰场审查审批:
实施机关:北碚区商委特种商品营销管理科;
设置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重庆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办理程序:1、中心受理;2、现场审查;3、审核批准;4、发放标志证书;
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
⒌粮食收购许可:
实施机关:北碚区商委粮食科;
设置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粮食收购资格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办理程序:1、中心受理;2、现场审查;3、审核批准;4、发放许可证书;
办事时限:15个工作日。
三、行政执法范围
1、依法组织监督检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易制毒物品、液化石油气、生猪定点屠宰、老旧汽车更新、民用爆破物品、酒类商品、粮食市场等特种商品流通行业,依照法律、法规打击和查处特种商品流通领域的违法危规行为。
2、依法组织辖区内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3、依法对报废汽车回收证的发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发动机打眼报废监督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