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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关于“促消费”的若干意见》
2007-05-24 08:49  文章来源:重庆市北碚区商业委员会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商务部发布《关于“促消费”的若干意见》

最近,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促消费”的若干意见》(商运发〔2007〕120号)。文件提出“2007年商务领域‘促消费’的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商务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流通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安全消费、循环消费和持续消费的功能,以培育农村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通过完善流通网络,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加强公共信息服务,改善消费环境,营造良好氛围等措施,大力培育消费热点,推动消费结构升级”。
文件共分为九个方面:一、准确判断消费状况;二、重点培育农村消费;三、大力促进城市消费;四、培育和引导消费热点;五、推动循环消费;六、完善消费政策;七、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八、改善消费环境;九营造消费氛围。
文件还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大型流通企业和中心商业街区,在每年7月下旬,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社会参与”的模式,利用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文化周宣传活动,推广普及消费知识,宣传推广知名品牌,开展品牌产品联展联销活动。选择适当时机开展魅力消费城市创建活动试点”。
(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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